第二百七十三章 进化-《玄门大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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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雕属大型猛禽。全长76--102厘米,翼展达2.3米,体重2--6.5千克。头顶黑褐色,后头至后颈羽毛尖长,呈柳叶状,羽基暗赤褐色,羽端金黄色,具黑褐色羽干纹。上体暗褐色,肩部较淡,背肩部微缀紫色光泽;尾上覆羽淡褐色,尖端近黑褐色,尾羽灰褐色,具不规则的暗灰褐色横斑或斑纹,和一宽阔的黑褐色端斑;翅上覆羽暗赤褐色,羽端较淡,为淡赤褐色,初级飞羽黑褐色,内侧初级飞羽内翈基部灰白色,缀杂乱的黑褐色横斑或斑纹;次级飞羽暗褐色,基部具灰白色斑纹,耳羽黑褐色。下体颏、喉和前颈黑褐色,羽基白色;胸、腹亦为黑褐色,羽轴纹较淡,覆腿羽、尾下覆羽和翅下覆羽及腋羽均为暗褐色,覆腿羽具赤色纵纹。
金雕生活在草原、荒漠、河谷,特别是高山针叶林中,冬季亦常在山地丘陵和山脚平原地带活动,最高达到海拔4000米以上.白天常见在高山岩石峭壁之巅,以及空旷地区的高大树上歇息,或在荒山坡、墓地、灌丛等处捕食。
通常单独或成对活动,冬天有时会结成较小的群体,但偶尔也能见到20只左右的大群聚集一起捕捉较大的猎物。它善于翱翔和滑翔,常在高空中一边呈直线或圆圈状盘旋,一边俯视地面寻找猎物,两翅上举“V”状,用柔软而灵活的两翼和尾的变化来调节飞行的方向、高度、速度和飞行姿势。发现目标后,常以速度为每小时300千米的之势从天而降,并在最后一刹那嘎然止住扇动的翅膀,然后牢牢地抓住猎物的头部,将利爪戳进猎物的头骨,使其立即丧失性命。它捕食的猎物有数十种之多,如雁鸭类、雉鸡类、松鼠、狍子、鹿、山羊、狐狸、旱獭、野兔等等,有时也吃鼠类等小型兽类。?[1]?
经过训练的金雕,可以在草原上长距离地追逐狼,等狼疲惫不堪时,一爪抓住其脖颈,一爪抓住其眼睛,使狼丧失反抗的能力,曾经有过一只金雕先后抓狼14只的记录。相比之下,它的运载能力较差,负重能力还不到1千克。在捕到较大的猎物时,就在地面上将其肢解,先吃掉好肉和心、肝、肺等内脏部分,然后再将剩下的分成两半,分批带回栖宿的地方。?[1]?
金雕的腿上全部披有羽毛,脚是三趾向前,一趾朝后,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,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为锐利。抓获猎物时,它的爪能够像利刃一样同时刺进猎物的要害部位,撕裂皮肉,扯破血管,甚至扭断猎物的脖子。巨大的翅膀也是它的有力武器之一,有时一翅扇将过去,就可以将猎物击倒在地。
哈萨克人训练有素的金雕除了狩猎最大的一个用处还要看护羊圈。它们驱赶野狼在新疆哈萨克人的草原上是司空见惯的。在看护养圈的时候,周围没有牧人。
韩宇看着那兄弟两人一点一点的操作,他没有出声,等到老大把绳子给扔下去之后,他还是没有动,等到老大下去找之后,常昆才渐渐的走过去。
韩宇的脚步声是没有的,等到他走到老三的身后,那老三还感觉到不好,还没有等到他转身,就看到一个黑影站在自己的身边,然后就感觉到自己的脖子上被狠狠打了一下,再然后就昏过去了。
韩宇并没有杀死这个两个人,他们虽然是盗猎的,但是还不至于被自己杀死,再怎么说他们都是自己的同胞,给他们这样的一个教训让他们以后不敢就行了。
半个小时之后,老大爬了上来,他的身上挂着一个东西,“老三,老三,快点拉我一把,我快要累死了!”老大这一次的声音就变得非常的洪亮,因为他已经成功的得手了。
韩宇看的很清楚,老大的身上挂着两个个笼子,一个笼子里面装着一只金雕,而且他的身上还有着一个背包。
“老三,老三,你在干什么?睡着了吗?”老大没有听到老三的话,大声的喊道。
“别叫了,他已经去见阎王了!”韩宇的声音幽幽的传来,老大顿时大吃一惊,怎么还有一个陌生人,顿时他想要抽出身上的腰刀。
不过老大的动作再快也没有韩宇的动作快,就在他想要抽刀的时候,他就被韩宇给点了一个穴道,一动不能动。
韩宇先是从他的身上把两只金雕笼子给放下来,笼子里面的金雕在惶恐不安的尖叫着,然后韩宇又把老大身上的背包给取了下来,他打开背包一看,背包里面有两只蛋,不用想也知道这是金雕的蛋。
一般情况下,金雕下蛋都是两只,偶尔有一只或者是三只的时候,这两只金雕蛋正好符合规律,“看在你们忙活一场,我还要多谢你们一下,这样我就不需要动手了,你们就在这里多一会吧,我还有事情就先走了!”韩宇拎着两个笼子,顺便把金雕的蛋给装进自己的口袋里,下山。
韩宇没有走多远,就把两个笼子给收进了空间里面,字啊空间里面,韩宇总觉得有一些不妥,好像是少了什么。后来一想韩宇才知道这里缺少一些生气,金雕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,有这样的一种凶猛威武的金雕,真的是很不错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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